問題編號:[192208]
問題標題:如何申請打付匯聯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領導,您好!我司有一票貨之前在汕頭海關進口,我司是上海企業,因為現在上海進口付匯還需提供報關單付匯聯,其它口岸是可以憑申請打印付匯聯的,但口岸的報關行說汕頭這邊就算申請也無法打印,不知是否是這樣?如果可以憑申請去打印,請告知應聯系哪個部門,并提供一下聯系電話,以便安排后續事宜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汕頭海關
答: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2013年第52號公告》:自2013年9月16日起,海關不再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A類企業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A類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付業務,按規定須提交紙質報關單的,通過中國電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紙打印報關單證明聯(出口收匯或進口付匯用)并加蓋企業公章。對于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類和C類的企業,海關仍按現行做法為其提供紙質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如果貴司屬于外管局核定的B類和C類企業,可向申報貨物進口的現場海關申請簽發進口付匯報關單證明聯。如需進一步咨詢,請撥打我關熱線電話0754-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