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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如何將國外自己用車帶回國?[110958]
問題編號:[110958]
問題標題:如何將國外自己用車帶回國?
問題內容:青島海關,您好!本人持中國護照,在日本學習,工作已10年,準備明年回國工作。請問我本人在日本使用的汽車是否可以帶回國使用。如可以,請告知手續辦理方法以及注意事項。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海關有關規定,經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國公民、港澳臺地區人員、華僑為非居民長期旅客。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以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其中,常駐人員可以進境機動車輛,每人限1輛,其他非居民長期旅客不得進境機動車輛。常駐人員指非居民長期旅客中的下列人員:1、境外企業、新聞機構、經貿機構及其他境外法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在境內設立的并在海關備案的常駐機構內的工作人員;2、在海關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內的人員;3、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