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海關:留學回國購買的免稅車問題[109665]
問題編號:[109665]
問題標題:留學回國購買的免稅車問題
問題內容:我從國外留學回來不到半年,現在戶口在北京,一外資公司長駐鄭州的代表,并在鄭州安家。我想買一輛免稅車,關封還必須回戶口所在地北京海關辦理嗎?如果必須在北京辦理,是不是車輛必須在北京上牌入戶?在北京上牌入戶后,是否可以將車輛轉籍到鄭州?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鄭州海關
答:根據總署116號令的等有關文件規定,中國籍留學生畢業后首次入境起一年內可以向海關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購買國產免稅車必須憑本人有效護照及復印件、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在主管(長期居留或工作地)海關辦理審批手續。向主管海關提出購買免稅國產汽車申請時,應由本人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份并簽字后,連同規定須提供的證件及證明文件(正本)交海關驗核。 免稅國產汽車,視同免稅進口車輛,海關監管年限為六年。從提貨之日起兩年內不得過戶轉讓。如果在海關監管年限內過戶轉讓,車輛所有人須事先報請備案地海關批準并補稅。經海關批準過戶轉讓的車輛,交通部門憑海關出具的證明辦理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的過戶轉讓手續,并由新車主補繳車輛購置附加費。已滿六年的免稅車輛,車輛所有人應到備案地海關辦理解除海關管理手續。 關于車輛轉籍事宜,建議咨詢相關部門。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作為法律依據,以業務現場實際辦理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