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8052]
問題標題:健身器材的清關費用
問題內容:我在國外的網站上面看到一款健身器械,價值是4000美金,個人使用,想知道通關要交多少的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進出境郵件中個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稅額的通知》(署監[1994]774號)規定:旅客攜帶或郵寄的個人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 超出的,僅征超出部分。對于準許應稅的物品,除另有規定的以外,均由海關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2年2月9日修訂)估價、征稅。健身器械的稅率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