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04948]
問題標題:國外工作期間小轎車帶回國自用
問題內容:我有一位朋現(xiàn)在國外工作,自購了一輛小轎車.目前他打算回國發(fā)展,請問他在國外的小轎車可否帶回國自用?如果可以需要辦理什手續(xù)?在稅收方面有沒有優(yōu)惠?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一、常駐代表(在常駐機構工作)申請進口汽車需提供以下單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機構備案證;
2、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lián)(機構蓋章申請人簽字);
3、身份證件:
(1)常駐人員護照,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fā)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許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證明;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fā)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簽注。
(2)外國(地區(qū))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工作證。
(3)外國人就業(yè)證或臺港澳人員就業(yè)證。
(4)上述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4、車輛提單和裝箱單原件及復印件(收貨人應為車輛進境申請人)。
二、“三資”企業(yè)外方常駐人員申請進口汽車應提供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收發(fā)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lián)(公司蓋章、申請人簽字);
4、身份證件:
(1)常駐人員護照,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fā)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許可;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證明;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同胞往來大陸通行證,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fā)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簽注。
(2)外國人就業(yè)證或臺港澳人員就業(yè)證。
(3)上述身份證件的復印件。
5、車輛提單和裝箱單原件及復印件(收貨人應為車輛進境申請人)。
三、外國專家申請進口汽車應提供以下單證:
1、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lián)(公司蓋章、申請人簽字);
2、份證件:
(1)常駐人員護照,需貼有出入境管理局簽發(fā)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居留許可原件及復印件,
(2)外國專家證原件及復印件。
3、車輛提單和裝箱單原件及復印件(收貨人應為車輛進境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