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22617]
問題標題:關于自用的蚊蟲驅散劑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一個戶外運動愛好者,即將陪同一間大學的考察團前往云南,當地導游人員告知現在云南有幾類傳播傳染病的蚊蟲肆虐,該幾類蚊蟲只有美國研制的一種驅散劑有特效,在美國網站上查詢該驅散劑(0.75安士)定價為4美元每支,考慮整團人數的使用量,需購買3、40支,請問是否可以申報入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kforce: 您好!按現行海關規定:一、旅客攜帶物品進境,以個人自用、數量合理為限。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需向入境地海關申報并辦理相關手續,超出上述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二、從外國郵寄個人物品進境,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每次允許郵寄的郵包限值為人民幣1000元。郵寄的郵包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或超出限值的海關將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貨物進口報關需由有進出口經營業務的公司代理);三、關于驅散劑是否可以進口建議再咨詢藥品監督等相關部門。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