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17312]
問題標題:郵寄圖書是否需要報關繳稅
問題內容:我在國外學習工作數年,現打算回國發展,想把數年來收集的近300本各類圖書海運回上海。請問這種情況是否要向海關申報并繳納關稅?當年購書的發票并未保留,具體完稅價格應該如何確定?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沈陽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的規定,個人自用進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1、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2、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也就是說,您個人郵寄以上規定范圍之內的圖書是免稅放行的。您所述的進境書籍,若經現場關員確認書籍屬自用范圍,則您需依法繳納個人行郵稅。在實際辦理海關通關手續時,應以口岸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圖書的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