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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海關:個人化妝品郵寄到國內的關稅問題[112710]
問題編號:[112710]
問題標題:個人化妝品郵寄到國內的關稅問題
問題內容:有幾個朋友托我從韓國買化妝品通過EMS有機會去,一共大概有3000左右的樣子吧,因為是朋友用的,不是做生意,不知道要不要交關稅,要交多少; 另外,我要是在首爾機場免稅店買的話,回國還用交稅嗎,是不是就沒有什么限額限制了啊 最后我看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第72號公告及其它有關規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須填寫申報單,向海關書面申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這個5000元以下是不是不用交稅的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進出境郵遞物品是指包裹、小包郵件、貨樣、印刷品。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下同),免稅額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的,僅對超出部分征稅。你所述化妝品通過EMS郵寄回國的情況當屬后者。具體通關事宜請向青島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咨詢,電話0532-83890171或流亭機場海關快件中心0532-66967117咨詢。旅客攜帶的進出境行李物品,包括旅途必需物品、旅行自用物品、安家物品,旅客攜帶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進境物品價值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準。你入境時攜帶進境的化妝品,根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海關規定數額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免征進口稅;超過規定數額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由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在進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規定交納進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