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1325]
問題標題:關於個人計算機問題 (不是筆記本計算機)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澳門購買了一臺桌上型的計算機,(不超過5000元的),帶回中國內地自用的,可否要報關或征收稅款嗎,要什麼手續,怎樣辦理 (注明:不是筆記本計算機) 謝謝你們耐心解答 祝工作愉快速!!!!!!!!!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1.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合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短期內多次往返旅客,海關只放行旅途必需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