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0515]
問題標題:國外網站購書 - 適用海關的哪個規定?
問題內容:您好。因研究用途,我經常從英美的外國網站郵購英文書,一般每次都是5-8本,個人自用。得知海關從2010年9月1日郵寄進出境物品超50元將須納稅。想請教:第一、 從2010年9月1日之后,是否個人自用的書籍從海外郵購入境也要按照郵寄進出境物品超50元來納稅呢? 第二、 又或者,從2010年9月1日之后,個人還是繼續適用以下這個規定,而不用納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規定:1. 個人攜帶、郵寄進境自用的印刷品在下列規定數量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驗放:單行本發行的圖書、報紙、期刊類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冊(份)以下;成套發行的圖書類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第三、如果買書是按照郵寄進出境物品超50元來納稅,當地郵局可否有權代收?盼復。先表謝意。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tomchen: 您好,你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對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1號)進行監管。 (二)如果需要繳稅,一般情況下,由海關委托郵局在投遞時一并向收件人代收稅款。具體請向您交寄的郵局咨詢。 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