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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海關:澳大利亞專家學者申請進境自用汽車1輛[127781]
問題編號:[127781]
問題標題:車輛
問題內容:我是一個在中國工作了5年的澳大利亞專家學者,我根據海關要求準備好了以下材料,申請進境自用汽車1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專家證》以及進出境使用的護照
(二)長期居留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長期居留證》、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
(四)提(運)單、發票和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但是我到辦事大廳處,一位小姐說我缺少一樣文件(人事局的高級人才證),我帶同學校的辦公室主任到廣州市人事局問過了,人事局的答復:我是專家學者身份,專家證就是我最好的證明,人事局沒有高級人才證這一個文件和證書。請問我現在能夠辦理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 您好!根據海關總署116號令和2010年32號公告的規定,作為入境長期工作的專家,如果你申請進境的機動車輛是未使用過的新車,則可以不必提交高層次人才證明。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