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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關:隨身攜帶美國網購筆記本電腦回國關稅問題[127332]
問題編號:[127332]
問題標題:隨身攜帶美國網購筆記本電腦回國關稅問題
問題內容:我的表妹在美國留學3年了,她準備隨身攜帶一臺美國購買的非全新筆記本電腦回國,請問如果她可能會將該筆記本電腦送給我而不帶回美國,是否需要交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如需帶回美國,屬旅行自用物品,無須繳稅,進境時填寫《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向海關申報,復出境時憑此辦理出口手續;如需留在境內,筆記本電腦屬于20種不予免稅商品范疇,需繳納稅款,稅率為20%。完稅價格以海關審核認定的為準。你須向進境地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