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598]
問題標題:美國購買手機帶回國自用
北京報關員考試問題內容:您好!我從美國購買回一臺iphone4自用,從美國購買價是600美元,過關是否需要收稅?收稅多少?是否需要提供美國購買的票據?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由于手機屬于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疇,進境時需要繳納物品關稅。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經查,手機稅率為10%。您可以提供購買物品的有效發票,作為審價依據。實際通關時請如實申報,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