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485]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報關
問題內容:個人物品自用合理數量內用不用報關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應在《個人物品申報單》相應欄目內如實填報,并將有關物品交海關驗核,辦理有關手續;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含5000元)以內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自用合理數量是衡量是否可以個人物品方式通關的標準,并非申報標準。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須向海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