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39114]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物品關稅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韓國拜訪朋友的時候遺失了相機在朋友家中,現在朋友郵寄相機給我到北京,請問需要交多少關稅。相機使用過,里面有我的個人照片若干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經查,相機稅率為20%。在實際通關時,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