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關:留學生在國外買的電子產品[138863]
問題編號:[138863]
問題標題:留學生在國外買的電子產品
問題內容:留學生在國外買的電子產品 放假期間帶回國用也要上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