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外貿課堂 >
外貿知識 > 廣州海關:關于國際航空掛號件的進度問題[133988]
廣州海關:關于國際航空掛號件的進度問題[133988]
問題編號:[133988]
問題標題:關于國際航空掛號件的進度問題
問題內容:你好,本人的朋友在香港寄了個郵件給我,單號為:RB146054246HK,自9.10起至今仍顯示“正在辦理海關手續”,但是該郵件價值不到400元,應該是不用繳納行郵稅的,請問現在這份郵件是什么狀況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規定,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關于郵件的處理狀況,您可撥打020-38187432查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