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924]
問題標題:個人郵寄奶粉的相關事宜
問題內容:您好!老婆懷孕了,孩子出生后考慮請新西蘭的朋友郵寄奶粉,但那邊的朋友說目前查的特別嚴。網上查了一下,只說5公斤以下可以郵寄,每公斤交20元的稅就可以了,請問是否如此?另看見奶粉可能涉及到檢驗檢疫的相關問題,請問5公斤一下奶粉通關時,作為個人物品進關時是否需要提供相關資料。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南京海關
答:您好!您提出的問題我們答復如下:根據您的描述,目前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海關規定,個人從國外郵寄奶粉入境,在個人自用合理范圍內,限值不能超過1000元人民幣,同時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第25號公告規定,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人民幣每千克,稅率為10%,稅額=完稅價格×稅率。但是若本表所列完稅價格與應稅物品實際價格相差懸殊達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經現場科級領導同意,可采取另行確定價格原則或按物品實際價格計征稅賦,所以完稅價格須經現場海關實際審核后確定。同時奶粉入境建議再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聯系咨詢。一般情況下個人辦理物品納稅手續,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件和海關書面通知單。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請務必以業務現場的實際辦理結果為準。感謝您對南京海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