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149]
問題標題:關于國外賣方快遞葡萄酒樣品的通關與提取
問題內容:您好,我方為中國一有自主進口權的葡萄酒公司,現在在與法國一葡萄酒公司接洽后,法方向我方郵寄葡萄酒樣品酒五瓶用于品嘗,該郵包標注“樣品”“不作為商業用途”且申報價值為每瓶1歐,收取人為我司內部工作人員?,F該樣品滯留北京海關等待清關提取。委托快遞公司建議我司通過非商用,用于品嘗的樣品酒清關提取方式,但要法方提供樣品酒的原產地證明和衛生證書,這個再以往的操作中從來沒有過,國際商業操作也不可能實現,買方在沒有下訂單的情況下,賣方是無法向主管機構申請原產地證明和衛生證書的,我方也已經與法方進行了交流,法方無法提供該證明,所以我想問下,對于這種正常的商業交流往來的樣品酒,我們該如何提取?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辦法》中規定:“法律、法規規定實行許可證件管理的、需進口付匯的貨樣、廣告品,按照海關對進口貨物通關的規定辦理”。 因葡萄酒需要許可證件,因此您需按照海關對進口貨物通關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