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4526]
問題標題:從新加坡寄蘋果手機回來自由被送交海關怎么辦呢
問題內容:家人1月18號從新加坡寄了臺蘋果4代手機給我,1月20號寄到了福州然后被送交海關了。都3天了都沒有音信。急啊 海關什么時候會通我去領呢 ,如果通知了應該在哪里領?不知道要不要交稅。4代蘋果是不是屬于5000元以內呢?海關大概會要我交多少錢才可以放行。謝謝詳細回答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 您好!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一、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規定:(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三、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25號規定:個人郵遞進境物品價格以海關審定為準。四、蘋果四代手機已超過限值,但如果只有1臺,可按照“單件不可分割”的相關規定由海關征稅放行,稅率為10%。2臺以上則要辦理退運或按照一般貨物辦理通關手續。五、因您的郵件需辦理征稅手續,海關會通過郵政部門向您發出辦理手續通知書。如果您的地址準確,應當很快收到通知書。請您耐心等待。您也可以直接到福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業務現場詢問并辦理征稅手續。地點在福州市華林路259號,業務現場咨詢電話87083021、87083022。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福州海關統一服務熱線0591-12360咨詢。謝謝您對海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