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228]
問題標題:新年到了,快遞衣服回國有啥規定嗎?
問題內容:要新年了,我買了些衣服送給國內的兄弟姐妹,聽說不能寄多的,我買的都是打折的,價格也不高的,有限制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寄進境的物品經海關審核后屬于個人自用合理范圍,在規定限值以內,海關審核后正常放行。以上答復僅供參考。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解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