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650]
問題標題:關于電子產品入境交稅
問題內容:你好,我是大陸居民,想從香港購買一部iphone4,折合人民幣的價格是4200元左右,請問如果帶過來需要交稅嗎?如果是從美國購買,價格是399美元,寄到國內需要交多少稅?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一、由于手機屬于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疇,攜帶進境時需要繳納物品進口稅。二、郵寄的話,應征進口稅稅額在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三、進口稅額=完稅價格*稅率。海關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稅則歸類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審定完稅價格,確定歸類和適用稅率,建議您提供境外購買的真實有效發票,作為海關審價參考。經查,手機稅率為10%。以上僅供參考。通關時根據貨物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