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2848]
問題標題:關于從日本郵寄奶粉相關詢問
問題內容:1、本人托人從日本郵寄來一箱(一共8罐)奶粉,每罐850克,自用。根據我國海關有關規定,從日本郵寄過來的物品每次限制1000元。如何界定這箱奶粉是否超出1000元。 2、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那到底辦理退運手續還是按相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是由誰來決定?是由收貨方自主決定,還是國家另有相關規定,如有請注明對應法規及具體條款。如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具體手續是什么?對應關稅又是多少?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對您所提問題答復如下:一、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07年6月修訂),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人民幣/千克,因此,限值1000元意味著每次郵寄奶粉數量應在5千克以內。二、對于超出規定限值的,可由收件人自主選擇退運或貨物通關方式。具體手續請參照一般貨物通關的相關規定(參閱本網辦事指南貨運監管欄目)。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