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3086]
問題標題:個人物品寄回國不能通關?
問題內容:您好。我從英國通過UPS托運了一些個人物品回國包裹號碼是1z2x12a50493698088,包括平時穿的衣服,和一些用慣了的化妝品和保健品以及一本教科書。化妝品和保健品均在合理自用范圍內。但是,現在郵遞部門通知我說海關不予通關。理由是化妝品、書籍、保健品不能入關。還有就是不能確定為私人用品。要我必須在回國時到機場領取申報表才能通關。可我要2月份或3月份才能回國。另外就是說我的舊衣服價值超過了1000元。實際上,很多衣服都是我十多年前在國內購買的只是舍不得丟掉。部分這兩年在英國購買,我并不認為還有那么高的價值。如果海關一定要說這些物品超過了1000元,我就按照規定繳稅好了。但是郵遞公司說海關不予通關只能退關?請問,這些情況是否屬實?多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報關員考試報名答:您好,根據海關規定: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人民幣以上的,海關予以征稅放行,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建議您與快遞公司和現場海關取得聯系,通關時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