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1088]
問題標題:關于回國之后所帶物品交稅的問題?
問題內容:海關的同志您好!我是一名大學生,我于2010年10月份出境到臺灣學習,將于1月份回哈爾濱,我想請問一下關于我隨身所帶物品交稅的問題。我出境的時候隨身所攜帶的物品價值就已經超過5000人民幣了,我回國之后還要交稅嗎?如果物品托運就不需要交費嗎?如果我在臺灣機場免稅店買的東西也有相關的規定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哈爾濱海關
答:攜帶出境的物品復帶進境,海關憑出境申報單證放行,其他物品海關將按照現行規定驗放。以分離運輸行李方式進境的行李物品,海關連同已放行的行李物品合并計算辦理征免稅驗放手續,即超過限量,仍需繳納稅款或辦理退運。境外所購物品進境(包括免稅店購買)均需按照上述規定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