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5124]
問題標題:關于在美國購物!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我于元月2日在美國網站www.cabelas.com,購買了1件羽絨服,價值74.99美元,2條褲子,價值分別為44.99美元和35美元,由于當時是圣誕購物季,滿150美元優惠20美元,也就是說,我3件衣物共計134.98美元,加上UPS的運費69.74美元,我總共支出204.72美元。我想知道,我這件包裹扣除運費的話,可以得到以個人物品報關并享受免稅的條件嗎?謝謝!PS,之所以在現在才過海關,是因為cabela,需要我提供我就是使用的信用卡的原主。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您所述的郵件屬個人物品類快件,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個人郵寄進境物品管理,根據現行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征收進口稅;辦理海關手續時需要提供個人物品申報單、分運單、收發件人身份證件影印件等。您在空運快件通關中遇到問題可以提供分運單號,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