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156]
問題標題:臺灣郵政快遞個人物品
問題內容:您好,請問,臺灣郵政快遞個人物品給上海親友,以下物品是否要交進口關稅。以下物品單一價值全部高于50元人民幣,低于800元人民幣,并可付寄發票憑證。 1.床上用品 2.服裝 3.包袋 4.鞋子 5.眼鏡 6.鬧鐘 7.保溫杯 如果需要交稅,請問稅金是百分之多少?上海收貨人應前往那里辦理進口關稅手續。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為進一步規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四、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所以,郵寄物品以自用、合理數量為原則,并不得超過一定的限值,驗放進出境郵件時,對個人收寄的物品,原則上以限值決定是否允許進出境,超過合理、自用數量的進境個人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如超過限值,應當按規定到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辦理退運手續或按一般貨物進口辦理通關手續。對于超過限值的包裹,海關將通過郵政部門發出辦理手續通知書。也建議請您撥打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021-62673123了解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