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6762]
問題標題:您好,我從美國網購的6瓶嬰兒洗發水被天津海關扣了
問題內容:您好,我從美國網購的6瓶嬰兒洗發液被天津海關扣了,總價值是35美元。但是天津海關要求我交500元的關稅。請問這個數值是怎么算出來的?我買的這個根本不是名牌化妝品,也不是護膚品,就是嬰兒的洗發沐浴液,請問,海關從何斷定此不是自用?就算要收稅,依據是什么?如果我覺得這個收費數值不合理,要怎樣和天津海關交涉?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天津海關
答:您好!1、請參閱本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 第43號 關于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公告 ”。如您所述,網購不屬個人物品。應依據公告第四條“ 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2、請參閱本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2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 第14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如尚有疑問,請徑向辦理該貨物通關手續的海關業務現場窗口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