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619]
問題標題:關于個人自用抗抑郁藥物米氮平(又名瑞美隆)攜帶出境
問題內容: 您好,我是一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一位大學生,學歷大專,專業是國際貿易,即將畢業,有英語四級,BEC中級,現在有一個迪拜當地華人企業即將聘用我,我也很樂意去,但是我在大二時,因為失戀,得了抑郁癥,根據醫生囑咐,一直服用抗抑郁藥物米氮平,又稱瑞美隆,英文是Mirtazapine又稱Remeron,我服用劑量很小,僅僅每天睡前一次,功能是防止抑郁和輔助催眠。我的國內醫生叮囑我需要服藥一到兩年鞏固,我現在可以正常學習和工作,而且在學校各方面表現也很優秀,外企面試也很喜歡我,在國外服用抗抑郁減壓藥也是很普遍的,我將簽的是三年工作簽證,因為在阿聯酋看病很貴,短期內我與當地人交流也存在障礙(英語口語需要磨合期),所以我想攜帶7盒國產抗抑郁藥物米氮平報關以及出境,請問我該怎么做?阿聯酋海關會放行嗎?這些記錄會留在我的簽證上嗎,(我怕用人單位歧視)? 我懇求得到你們的幫助指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有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藥品按照自用、合理數量原則,特殊情況海關憑醫生處方,醫生應注明理由。 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