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7288]
問題標題:木質嬰兒床
問題內容:您好,我近期準備讓在美國的朋友購買一個木質嬰兒床(全松木),作為飛機的個人托運行李帶到中國上海,請問入關的時候要不要申報,有沒有檢驗檢疫的要求,是否要準備相關的文件?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按照您的情況,如果是個人攜帶進境的,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此外,根據《 海關總署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的決定》(海關總署第194號令),非居民長期旅客在取得境內長期居留證件后可申請進境自用物品,首次申請進境的自用物品海關予以免稅,但按照本規定準予進境的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除外。再次申請進境的自用物品,一律予以征稅。“非居民長期旅客”是指經公安部門批準進境并在境內連續居留一年以上(含一年),期滿后仍回到境外定居地的外國公民、港澳臺地區人員、華僑。您也可直接撥打咨詢12360服務熱線電話。對于有沒有檢驗檢疫的要求,請咨詢相關檢驗檢疫部門。對于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