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45810]
問題標題:自用筆記本
問題內容:我是去年新關稅通知前以一名J2身份出國的訪問學者家屬,我將于3月份回國,要帶一臺筆記本入境,我的筆記本是出國前朋友送給我從中國帶出去的,因為離開時新關稅還沒實施,加上是第一出國也不知道要報關的事,出海關時海關人員還檢查了我的筆記本也沒人提醒我要報告的事,因為是出國前剛買的筆記本還比較新,而且筆記本是朋友送的,所以我沒有筆記本的發票,入關時我怎么向海關人員解釋這是我的自用本呢?還有入關時有人查讓交稅,出關時為什么檢查時都不提醒讓我們這些菜鳥報關呢,尤其是我這種第一次出國的人員,不是每個人都那么清楚報關的事情,就多說一句話就能剩去很多不不要的麻煩啊。還有我還要帶一些隨身用的首飾回國,價值比較高,也都是我從中國帶出去的,也沒有發票,我想問這些要是回來也要上稅嗎?不會吧?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相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復帶進境的個人物品應在出境時如實向海關申報,進境時海關憑出境申報單驗放,經海關審核批準后,可免于征收個人物品進口關稅。實際通關時,由現場海關來認定是否為原帶出物品,以其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