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4365]
問題標題:出國留學自用處方藥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今年9月即將去美國留學的研究生,因本人患有慢性乙肝,目前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療,肝功能等正常,只是需要抗病毒藥物抑制病毒,保持我目前的健康情況。我將在美國進行2年的學業,我這次想帶1年的藥量托運過去,需要每天不間斷的服用拉米夫定片和阿德福韋酯片各一片,所以需要攜帶各29瓶14粒裝的藥品,總價值在9000人民幣左右。因為慢性疾病,所以不得不一直吃藥,純自用,不知道中國海關和美國海關是否可以放行? 除了醫生開的處方以及藥品中英文說明書和發票外,我還需要辦理什么手續么? 期待您的回復,非常非常感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福州海關
答:你好,現就你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1、根據現行我國海關規定,對于個人攜帶出境的一般藥品,海關在自用合理范圍內驗放;2、部分屬于國家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含部分藥品)請查閱海關總署令第43號;3、因治療需要,個人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本人身份證明,可以攜帶單張處方最大用量以內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海關根據合理自用原則放行;4、所涉及藥品是否屬于精神藥品,請咨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5、美國關于藥品管制的規定,建議咨詢美國當局主管機構。不明之處,歡迎撥打全國海關統一服務熱線12360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