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9891]
問題標題:外國籍 個人進口汽車 轉戶限制 進口限制
問題內容:你好!本人是外國籍在外企工作,想進口一輛新的汽車在國內為自己使用。我都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在申報指南上面查到,最惠是25%,增值是17%,消費稅為12%,那我最終要繳納的關稅是多少?另外有說法是進口汽車是管制3年,也就是說3年以后我可以賣掉汽車再買一臺新的汽車是嗎? 如果不是麻煩你告知,有幾年限制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li01036: 您好!您提出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6號),常駐人員可以進境機動車輛,每人限1輛,其他非居民長期旅客不得進境機動車輛。提交以下單證:1、身份證件;2、長期居留證件;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4、提(運)單、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專家以外的常駐人員申請進境機動車輛時,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及長期居留證件的復印件,交驗所在常駐機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常駐機構備案證》或者所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書》。并應當自海關放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海關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辦理機動車輛牌照申領手續。 二、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計算公式如下:1、進口關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稅率;2、消費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3、增值稅=(完稅價格+進口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稅率。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30號),常駐人員征稅進境的機動車輛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結車輛登記手續之日起1年后,方可準予轉讓過戶。進境機動車輛轉讓或出售給他人,常駐人員不得重新申請進境機動車輛。 如仍有問題,請在辦公時間撥打海關統一服務熱線12360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