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954]
問題標題:從臺灣郵寄郵寄奶粉到大陸,一次限多少
問題內容:想從親戚從臺灣郵局郵寄奶粉,奶粉購買大約160元人民幣,總價值不超過800元人民幣,那就是5罐就一定不會被扣嗎》,假如超過了,價值1200元,那是按1200元還是按超出的400元的10%交納關稅呢 ,這種情況需要提前報關嗎 。。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廈門海關
答:提問人,你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你提問中可能涉及以下規定的適用,供參考: 一、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也就是說,應征進口行郵稅款超過50元的,就全額征收。至于物品的價值、稅率如何確定,請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2年15號公告》。 二、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像臺灣寄來的個人物品,限值800元,超過要報關,而不是適用個人物品征稅。 三、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以上解答供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