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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自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請問如何界定或估算其價值?
問題編號:[103175]
問題標題:寄自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請問如何界定或估算其價值?
問題內容:您好!上個月在新西蘭的朋友郵寄了8罐嬰兒奶粉等一些食品給我,現被海關暫留。電話咨詢了報關通知單上的聯絡電話:38187307,工作人員答復說只能郵寄6罐以下嬰兒奶粉,物品已超出了海關規定限值人民幣1000元。而所寄的這些物品根據當時購買的價格,以及目前新西蘭元兌換人民幣的匯率來計算,還沒有超出1000元,請問所寄的個人物品的價值是如何來計算的?是否還要包含郵遞的費用?我的這份郵件貨物價值若沒有超出人民幣1000元是否可以放行?另外我已根據報關通知單的要求,把所需的一些證明材料傳真到38187312,請問一般要多少個工作日才會有處理的結果或答復?報關通知單上的聯絡電話:38187307太難打通了,至少要撥打50次以上才能打通。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您好!根據現行規定,寄自香港、澳門地區以外的個人物品,每次限值人民幣1000元,免稅額為500元。超出自用合理數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運或按貨物辦理進口報關手續。其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2007)25號公告)的規定估定。奶粉的行郵稅稅率為10%,應繳納的關稅為海關依法估定的完稅價格X稅率。 報關通知單上的聯系電話:38187307和38187312是郵政局的聯系電話。辦理海關具體業務手續的問題,請您直接向現場海關了解, 廣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020-38187431/32/33。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