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山寨手機損壞后退回海關何以要對國內收件人征稅?
問題標題:國內產的山寨手機損壞后國外朋友退回中國海關何以要對國內收件人征稅?
問題內容:此前,我寄送了一臺深圳產的山寨手機給德國朋友。德國朋友收到后發現手機有損壞無法在德國正常使用,便用FedEx快遞從德國退回(經我的提議,德國朋友只退回了重量僅為120g的單機頭。)FedEx單號為866768150112。此款手機在國內價值360元為全新,包括全套配件。而海關為此臺損壞的國產山寨手機單機頭要向我征收150元RMB的關稅。對此我十分不解!本來就是國產的東西,而且還是已經損壞的東西。對此物品海關向我征稅150RMB的依據是什么?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廣州海關
答:hongdulas: 您好!根據現行海關規定,寄自境外(港澳地區除外)的個人郵包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幣,免稅額為500元,對郵寄超出限值和免稅額的單件物品,屬于自用合理需要的可予征稅進境。移動電話屬國家規定的20種不予減免稅商品之一,郵寄進境需要征稅,根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2007)25號公告),稅率10%。由于涉及現場海關的具體操作,建議直接咨詢具體業務現場海關,廣州白云機場海關駐聯邦快遞轉運中心對外聯系電話:020-8113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