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5675]問題標題:出口加工區電子賬冊問題內容:尊敬的關員老師: 您好!我司為貴關加工區內企業,因業務需要要關閉H電子料件賬冊(進出平衡,正常核銷),請問: 1、若我司要關閉此賬冊,是海關直接在H2000或H2010系統里直接給注銷掉,還是我司去預錄行通過青關區QP4.0改進系統往海關發送數據直接再直接注銷掉? 2、賬冊注銷后海關是否能簽發<核銷結案通知書>(因出口加工區企業每年都會向電子口岸交4800元出口加工區電子賬冊系統維護費,恁結案通知書我司可以向電子口岸退回相關費用,解除系統維護費用協議),簽發核銷結案通知書的時限是什么時候? 以上還望關員老師予以解答,再次感謝。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企業申請注銷電子賬冊的,由企業向主管海關提出書面申請,主管海關執行注銷操作,無需企業預錄入(QP4.0預錄入系統中沒有出口加工區電子帳冊注銷申請功能)。企業申請帳冊注銷須經主管海關確認庫存量必須為零,即所余料件必須全部復出口或經商務部門批準全部補稅內銷,所余成品必須全部出口并辦結所有海關手續。 電子賬冊注銷后,如企業確實需要,可由主管海關為企業出具該電子賬冊已停止使用并注銷的說明,具體請與主管海關聯系。 如果沒有海關簽發的“核銷結案通知書”,企業可以寫一個賬冊已注銷的情況說明,找主管海關蓋章,分中心據此與企業解除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