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3163] 問題標題:小兒快斷糧了, SOS 問題內容:1個月前由荷蘭寄送8罐奶粉給剛出生的小兒, 誰知到上海一個月都未清關, 也沒收到海關交稅的信件, 打去郵政說得問海關, 打到12360又說得問郵政, 小孩都快斷糧了, 請幫幫忙, 荷蘭郵政追縱單號: CP203960784NL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按照個人郵遞物品管理,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達到起征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海關稅款目前由郵政負責代收,上海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對上海口岸郵運進出境包裹、快件、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實際監管,辦公地址在武定路458號洪安大廈2樓,咨詢電話62728748-6202,您可就有關問題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