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923]
問題標題:關于郵件個人用過的物品
問題內容:您好,我想請問,如果我從日本郵件個人已經用過的物品,并且一次郵寄物品的價格超過了1000元的話,是否要繳納關稅。也就是說舊的東西是否也在繳稅范圍里。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43號,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個人郵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