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090]
問題標題:關于蜂蜜等生活品攜帶回國的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是一名德國的留學生,還有一個月就是圣誕節了,我想在假期回國,家中有一八旬的老奶奶,喜歡喝蜂蜜,但國內的很多蜂蜜都不是原生態的,所以想請問一下我可以攜帶蜂蜜回國嗎?如果可以,最大限度是多少?需要報海關嗎?我還想給自己的父親帶點德國啤酒和香煙,給母親帶點香水以及護膚品,請問我可以帶嗎?如果可以,最大限度是多少?需要報關交稅嗎? 我在德國買了一款佳能的照相機,一直是自己在使用,這次回國也想帶回國使用,但假期過后仍然會帶回德國,我想請問,關于相機我需要報關交稅嗎?或者要出示什么證明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征收進口稅。根據海關總署《關于調整海關對旅客攜帶進境免稅煙酒限量的通知》,您可免稅攜帶香煙400支(二條),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以及酒二瓶(含750ML/瓶)進境。您的相機屬于復帶出境物品,請在入境時選擇申報通道并填寫二份《申報單》,海關在辦理相關手續后會將其中一份《申報單》簽章后退還給您,出境時可憑此辦理有關物品復帶出境手續。您所攜帶的蜂蜜,根據有關規定屬于動植物制品的通關,請您向檢驗檢疫部門進行咨詢。謝謝!另外您在通關過程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