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8481]
問題標題:國外寄送的純露申報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我在美國的網站上購買了三瓶純露,我在海關的網站上查詢應該是屬于精油水餾液的分類,一共價值56美元,1.5公斤重,請問可以做為個人物品申報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以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辦理通關手續。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稅。您提到的物品是否可以進境,請向我國進出境檢驗檢疫部門進行咨詢。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