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644]
問題標題:郵遞物品通關手續
問題內容: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關于個人郵遞進境物品,其中“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這點現在仍然有效嗎?對郵遞具體方式有要求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實行,該公告仍然有效。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