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4353]
問題標題:外籍人員郵寄和自帶物品規定
問題內容:您好!一位美籍人士從香港到北京工作兩年,因為之前在香港,具有較多個人自用物品,名牌包包和衣物比較多,想通過郵寄到京,不知海關對此是否會收稅?另如果自己攜帶有何要求?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應當以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為限。非居民長期旅客取得境內長期居留證件后方可申請進境自用物品,首次申請進境的自用物品海關予以免稅,但準予進境的機動車輛和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除外。再次申請進境的自用物品,一律予以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