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3549]
問題標題:距離回國只有2天了,急: 出國留學回國帶回一些東西 怎么報關?怎么收稅啊?
問題內容:我是在美國留學的中國留學生,今年剛剛來美國讀書 以后每到假期基本都會回國 我現在有2臺筆記本電腦(其中一臺已經損壞了。另一臺購買時價格是2200美元) 2臺手機(iphone4手機),一臺索尼卡片像機 一臺索尼PSP3000游戲機 我想要帶這些東西回國(出國前沒有申報) 我以后的假期要往返與中美之間 請問海關如何收稅呢? 要反復征稅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 您好,根據海關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超出5000元人民幣,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由于手機、筆記本電腦、相機等屬于國家規定的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范疇,進境時需要繳納物品進口稅。原從國內帶出物品,入境時不涉及稅費,憑原出境申報單辦理復帶入境手續。 對于旅客隨身攜帶進境,并需要再次復帶出境的原有個人物品,海關并不征稅,按暫時進出境方式辦理有關手續。請在進境時向海關申報,出境時海關憑原進境申報單予以驗放。以上內容僅供參考,通關時根據物品實際報驗狀態,以現場海關的解釋和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