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1141]
問題標題:自用手機輸入
問題內容:對于從境外帶回來的合理自用手機數量,海關處給予的解釋為:“自用” 指旅客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為出售或出租。“合理數量”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我在國外留學,即將放假,假期長達三個月,所以打算在回國探親時給家里的親戚帶手機回去作為禮物,請問出于饋贈的目的,在不收取關稅的前提下,我能帶幾部手機回去贈送親戚?
www.bgyedu.com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允許攜帶入境。手機屬于國家規定不予免稅20種商品,一律計征稅費。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手機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