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8471]
問題標題:關于旅游回國物品帶入境問題
問題內容:您好!本人去迪拜旅游,請問那里的阿拉伯彎刀工藝品是否可以帶回國入境?還有回國入境時可帶多少ml的香水?恩,還有香煙和酒?謝謝!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來源:報關員培訓網
答: 一、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54號公告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對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海關對于進出境旅客攜帶的行李物品主要依據“自用合理數量”和“旅途需用”原則驗放。旅客可攜帶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詳細情況以現場海關解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