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55343]
問題標題:從國外買了一輛自行車
問題內容:我從加拿大新買一輛山地自行車,帶回國內,在北京入關,請問可以嗎,有何規定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北京海關
答:您好,個人攜帶物品執行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海關僅對超出部分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進口稅=完稅價格*稅率。自行車稅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