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68290]
問題標題:15號以后智能手機關稅怎么收?
問題內容:以前一臺手機完稅價是1500。收150的關稅。現在基本都是觸摸屏的手機了。顯示的是另行通知,4.3寸屏的手機國產機也好,國外機也好,1000塊以下的也能買到。iphone4s四五千也要。三星htc也有幾百塊的,也有五六千的。那你們的完稅價怎么算呢?每個型號你們都不一樣?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上海海關
答:您好!現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根據海關總署2012年第15號公告,自2012年4月15日起執行此公告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遵循以下原則確定:1.《完稅價格表》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2.《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3.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并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也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