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93826]
問題標題:從韓國帶回自用高爾夫球桿
問題內容:尊敬的海關關員:您好,我是代我一個韓國朋友問的。他準備帶他的高爾夫球桿來中國。如果從韓國帶高爾夫球桿入境,球桿的金額肯定超過2000元的。那么他需要繳稅嗎?稅金大概是多少?因為不同物品的稅率都不同,還有需要什么證件嗎?
問題分類:[個人物品]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2010年海關總署54號公告規定,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根據海關總署2012年15號公告規定,上述物品入境時須申報納稅,歸入25000000項下的高爾夫球及球具:包括高爾夫球桿、高爾夫球、高爾夫球包、高爾夫球手套、高爾夫球鞋等體育用品,稅率為30%。其他未竟事宜,請以入境地海關審核驗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