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70445]
問題標題:大港海關周末加班出口科審單
問題內容:老師您好: 大港海關出口科于5.17日發出一個通知其內容是周末只受理船截港時間為第二天中午12點的報關單,可是我們與5.27日到大港海關申報時現場關員卻告知只受理船到達時間為第二天上午12點的,這樣的話我們的好多已經入海關監管區的貨物就無法正常申報而只能等到船靠港的當天申報,如果海關一旦查驗的話,即使我們出口企業及時的驗貨,因為時間問題,船公司也會給我們甩貨的。這樣我們這些出口企業就非常的困難,產品生產出來后第一時間入到海關監管區,可是貴關卻不予以受理我們的出口貨物只能等到船來的當天受理。還望貴關在審單時間上能在往后延期一天。 非常感謝貴關為我們出口企業創立良好的通關環境,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你司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大港海關在正常工作時間審核有運抵報告的所有出口報關單,在加班期間受理船期截港時間(截至收箱時間)在第二天中午12點之前的報關單。如果企業確實有特殊狀況且截港時間又不在海關加班規定的范圍內,可提前報關,在正常工作時間辦理相關業務。海關作為國家進出境貨物監管機關,監管為第一要務,但本著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為企業服務的思想,我關實行加班工作制度,為企業辦理通關業務。但考慮到加班期間監管及人力資源的緊張和可能存在的監管風險,為切實履行把關職能,我關利用船期截港時間有選擇的進行業務處理。如果企業確實存在特殊情況,可提前向海關說明情況。